金华买房财政补贴申领办法;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“分类调控、因城施策”等要求,合理引导住房消费,化解房地产库存,根据市府办关于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”,金华市财政局联合市住建局、市地税局于日前出台了市区购房财政补贴具体申领办法。
一、申领购房补贴的条件
1、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金华市区商品住房,不包括单位统一建造的集资房、经济适用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。
2、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期间签订合同并办理备案。
二、申领购房补贴的标准
按合同成交额的1%补贴,合同成交额以市地税局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准。
三、申领购房补贴时间和地点
购房人在缴纳契税、领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后,即可到金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税大厅(中山路18号二楼)专窗办理。补贴申领日期截止2020年4月26日,逾期申请的,不再受理。
四、申领购房补贴的依据
购房人到窗口填报《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》(一式二份)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有效银行卡(存折)、购房合同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契证》原件、复印件。
五、补贴资金到位的时间
购房人应提供准备无误的购房资料和有效银行账号,经地税和财政部门审核后,按规定时间拨付。